作者:陆长生
简介:“还有那桃花山上的人,就是那个春十三娘,可是成名已久的人物,也死在了陆长生手中。”“老爷,要是秦纲当真将此事捅了出去,他死了不要紧,可是老爷你这一世英明,恐怕就要毁在他手上了。”“当年,老爷可是流沙郡的……”孙立均眼眸微眯,射出一道寒冷神色,“既然秦纲这般无能,他也不要当这流沙郡郡守了。”“他既然如此无能,又无情无义,不如……”孙立均做出一个割喉的动作,刘兴云连忙说道,“老爷,万万不可。”“这秦纲身边肯定有高人指点,刚才我正要对送信之人下手,他竟然已经猜到了几分。他对我说,如果他今日不能走出孙府,那么老爷
上京,北莽京城,出了皇宫,向右便是东街。
沿着东街走一里路的样子,便能看到一座大宅子。
大宅子门口蹲着两头白玉狮子,雕刻得威武霸气,那铜铃般的大眼瞪着路人,让人心里发怵。
在上京,北莽人其实更喜欢的是马,是狼,是人面蛇身的造物神。
喜欢狮子的,大都是归化的汉人。
或者先祖有汉人的血统。
而这座大宅子,从上面的描金的牌匾便能看出来,这里面住着的不是一般人。
孙府!
刑部侍郎孙立均的宅邸。
此时在孙府的后院,一个白胖中年男子,正躺在桂花树下的藤椅上,闭目养神。
一个少女抱着一把胡琴,极为认真的弹着。
弹琴的少女约莫是十三岁的样子,模样清秀,皮肤娇嫩,手指灵敏。
而另外一个女子,则显得风骚许多。
只见这个女子约莫十七八岁的年纪,穿着一件薄纱碧绿裙,肉隐若现。
偏偏这薄纱碧绿裙一处开得极高,一处开得极低。
开得高的是大腿处,白皙的大腿,连臀部都有半分露了出来。
开得低处便是那衣领,只是现在大家都看不到那动人的白皙浑圆。
因为白胖中年男子的一只手正放在衣领中。
薄纱碧绿裙女子剥好葡萄,便俯下身子,娇声说道,“老爷,吃葡萄!”
白胖中年男子微睁半眼,似笑非笑地看着女子,“浣纱,你剥的葡萄就是好看,晶莹剔透,柔嫩多汁,和你身上的一样。”
这名叫“浣纱”的少女媚眼如丝,身子贴的更紧了,“老爷,你说什么呀,我怎么就听不明白呢?”
白胖男子嘴角轻轻扯动,张开了嘴,接住了浣纱递过来的葡萄。
轻咬一口,爆汁,甘甜,爽口。
便颇为满意地吃了下去。
“浣纱,家里伺候我的人也不少,偏偏你就最得我心思,你说啊,要是哪天你长大了,心性高了,要离开我这院子,我哪里去找像你这般可心的人儿呢?”
浣纱感受到白胖男子的手已经又往下面走了,再走下去,估计就要到高山流水之处了,便娇声说道,“老爷,我就一辈子伺候你了。”
“只要老爷不赶我走,我哪里也不去。”
白胖男子又张开嘴,喝了一口浣纱喂过来的酒水,“现在大乱之世,外面哪里都不太平,你们姐妹俩在我府上,我能保你们衣食无忧,让你们享受荣华富贵。”
“只要你们安心伺候我,后面有你们的福分的。”
“青鸟,浣纱,我上次和你们说的,收你们当小妾,你们可考虑好了啊!”
那名叫青鸟的弹琴少女闻言,俏眉中有些怒意,就连指尖的胡琴,奏出的乐曲都有铿锵之音。
见青鸟不做声,白胖男子微恙,“好你个青鸟,你是觉得自己琴棋书画样样精通,模样出众,便想飞上高枝是吧。”
“你仗着老夫人宠爱着你,你便不将我放在眼里了是吧。”
“我且你和说清楚了,我堂堂兵部侍郎,在北莽也是位高权重之人。我瞧得上你,那是你一辈子的福气。”
“哼,老夫人虽然疼爱你,可是你别忘了,我才是她的长子,我才是这孙府当家人。老夫人说你还小,身子未长成,舍不得放你。我告诉你,我就喜欢你这般模样的,老夫人现在能宠着你,还能宠你多久?”
青鸟脸色铁青,手指已经停了下来,眼泪只是往下流。
原来这白胖中年男子,便是北莽刑部侍郎孙立均。
而这青鸟则是府上的丫头,孙母身边最可信的人。
因为青鸟不仅弹得一手好胡琴,而且为人机灵,又心地好,颇得孙母的喜好。
孙立均向孙母讨了几次,要将青鸟纳为小妾,孙母都以青鸟年幼,身子未长成没有答应。
就连这次孙立均叫青鸟过来弹曲,也是费了心思的。
孙立均就是想寻个机会单独与青鸟相处,试探她的心思,和她好好说道说道。
再不济,霸王硬上弓,把生米煮成熟饭,到时候青鸟不答应也没有办法的。
那边浣纱一见二人闹僵了,便将身子压在了孙立均身上,“老爷,青鸟还小,不懂得这些事情。”
“等她再长大些,便知道老爷这样高官厚禄之人,成熟稳重,才是真正的好啊!”
一边说着,浣纱一边朝青鸟使了个眼色。
青鸟抹了一下眼泪,提起胡琴,便朝门外走去。
孙立均本来想叫住青鸟,却发现浣纱已经开始低头发力。
只得作罢,毕竟他心里想要青鸟,也是贪图她的年轻漂亮。
这浣纱却是难得的尤物,善解人衣,水润多情,自然得他欢心。
孙立均是个喜欢女人的人,自然知道在这个时候,不好生气发怒,否则会影响自己的发挥。
偏偏在浣纱将他的衣服脱下,准备要开始的时候,管家刘兴云急匆匆地跑了进来。
如果是其他人进来,孙立均一定会将他打死。
可是刘兴云是孙府的管家,是他最信得过的心腹。
关键是刘兴云不像其他人一般鲁莽,他总是出现在该出现的地方,在该消失的地方他又能及时消失。
而今天,在明知孙立均与两个姑娘在后院开心的时候,原本刘兴云是不会贸然闯进来的。
毕竟,孙立均现在是在家里,有的是女人。
不需要刘兴云来应急。
刘兴云这个时候闯进来,神色匆匆,眼中有焦虑之色,显然是遇到了大事情。
而且这种大事情,是刘兴云不能处理的。
在上京这么多年,刘兴云见过的大世面很多,应对的场景也很多,可是让他脸色有变的情况却极少。
因此孙立均知道这件事情非同小可,于是将浣纱放了下来,“浣纱,我有些正事要处理,你等下去账房领五十两银子,等我忙完事情再来找你。”
浣纱是个懂事的人,如何不知道见好就收。
她在孙立均白胖的脸上亲了一口,“老爷要忙大事,我自然先回去了。”
“老爷且放心,我会帮你劝劝青鸟的,说不定她就想通了呢。”
浣纱扭着腰肢,朝门口走去,敞开的衣领也任由它摇曳,让里面的白皙饱满晃荡起来。
刘兴云偷偷瞄了一眼浣纱,心里想着这个小妖精,实在太勾人了,哪天孙立均将她玩腻了,一定要将她抱进房间,狠狠地折腾她几天几夜。
又想想自己的老腰,刘兴云连忙将目光收了回来。
还是保命要紧,这些磨人的妖精太过于厉害,也只有老爷这样强悍的体魄能融化。
那边孙立均将衣服覆盖上,坐了起来,“兴云,你这般急匆匆,是出了什么事情吗?”
刘兴云连忙快步走了过去,压低声音说道,“老爷,是出了大事了。”
孙立均眉毛一抖,“什么大事,你这般慌慌张张的。”
刘兴云瞧了一下四周,虽然是孙府的后院,还是担心隔墙有耳,“老爷,是流沙郡的事情。”
一听到“流沙郡”三个字,孙立均立马站了起来,“什么?”
“流沙郡?”
刘兴云连忙说道,“是啊,刚才秦纲派人过来了,我验证了身份,的确流沙郡的人,带来的消息也错不了。”
孙立均肥胖的脸上出现了凝重的神色,“秦纲带来了什么消息?”
刘兴云掏出一封信,递给孙立均。
孙立均接过信,越看,白胖的脸上越是铁青。
看完之后,孙立均将信一把扔在地上,“废物,废物,秦纲就是一个废物!”
“亏我还看好他,让他从大汉投奔过来,还向朝廷举荐,由他当流沙郡郡守。”
“可他呢,他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。好了,现在他不仅不知恩图报,反过来咬我一口,这世上哪里有这种人啊,忘恩负义,白眼狼啊!”
刘兴云见孙立均气得脸上的肉直发抖,便劝道,“老爷,你也别生气了,气坏了身子,那是自己吃亏啊。”
“这秦纲的确无能,区区一个离阳城,都拿不下来,实在是枉费了老爷的一番栽培啊。”
孙立均气呼呼地说道,“是啊,离阳城这么个破旧小城,里面的百姓也只有千把号人,围都能围死。”
“偏偏过去了这么久,他不仅没有拿下离阳城,还损兵折将,还有脸将责任往我头上推,见过不要脸的,就没见过像他这般不要脸的。”
刘兴云只能配合着点头,“是啊,老爷为秦纲做了那么多事情,费了那么多人情,推荐他当上郡守,他也没有报恩,没有送点礼过来。这次一过来,就是送了一口锅过来,实在可恶得很。”
“可是老爷,秦纲无能是他的事情,可是如果他真的豁出去了,将此事捅了上去,恐怕幽王那边弄不好交差啊,还有陛下哪里也说不过去啊。”
孙立均怒目圆睁,“他敢?”
“秦纲要是敢这么做,哪怕我不杀他,幽王会将他五马分尸,陛下也会灭他九族不可。”
刘兴云看向孙立均,“老爷,秦纲背叛了大汉,投奔北莽,已经是孤身一人了,现如今他可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。”
“老爷你看他信上所说,先后数次攻城,都被陆长生一人给杀退了,两千流沙郡官兵,非死即残。”
“还有那桃花山上的人,就是那个春十三娘,可是成名已久的人物,也死在了陆长生手中。”
“老爷,要是秦纲当真将此事捅了出去,他死了不要紧,可是老爷你这一世英明,恐怕就要毁在他手上了。”
“当年,老爷可是流沙郡的……”
孙立均眼眸微眯,射出一道寒冷神色,“既然秦纲这般无能,他也不要当这流沙郡郡守了。”
“他既然如此无能,又无情无义,不如……”
孙立均做出一个割喉的动作,刘兴云连忙说道,“老爷,万万不可。”
“这秦纲身边肯定有高人指点,刚才我正要对送信之人下手,他竟然已经猜到了几分。他对我说,如果他今日不能走出孙府,那么老爷当年在流沙郡的事情,那陆长生一人扛起大汉旗帜,坚守离阳城六年不降的事情,必然会公布于众。”
“到了那时,就是鱼死网破的时候。”
“很显然,秦纲已经留了后手,我们不得不防啊。”ᒐ
孙立均有些愤怒,“那你说该怎么办?”
“我当时在流沙郡时,也是大意了。后来陆长生那兔崽子竟然越来越强,我急着来京城上任,便只能将此事压在,想着留给秦纲来解决。结果弄成这般尴尬的局面。”
刘兴云说道,“老爷,秦纲背叛大汉,孤身前来北莽,身边只有流沙郡的普通官兵。”
“或许找桃花山的人相助,已经是他们的极限了。”
“老爷现在身居高位,未来不可限量,岂是秦纲这等人所能比拟的。我们犯不着被他拉下水啊!”
孙立均摸了摸光光的下巴,点了点头,“所言有理。”
“秦纲哪怕死了,也是贱命一条,我可犯不着和他同归于尽。”
“兴云,你说这事,该怎么办好?”
刘兴云见孙立均问起,便说道,“老爷,我倒想到了一个法子,保证能让秦纲闭嘴,保证能让那陆长生死无葬身之地!”